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工作,严把考核评价质量关,激发学生技能考证主动性与积极性。结合当前行业市场成本行情及我院办学实际,经2026年7月3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我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予以调整并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一、公示内容
(一)、调整原则
本次收费标准调整坚持覆盖成本、合理惠民、对标市场、平稳适度的原则。立足学院公益办学属性,参照本地同类院校收费标准,在保障技能认定工作正常运转、弥补运营成本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轻学生及社会参训人员经济负担,统筹兼顾学院可持续发展与参训人员合法权益。
(二)、调整幅度与具体标准
结合各专业技能认定成本差异、人社部门官方指导价及周边评价机构收费标准,对我院学生、社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及补考费用进行适度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请各相关部门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执行,规范收费流程、公开公示收费标准,做到专款专用、合规管理,持续优化技能等级认定服务流程,严把考评质量,扎实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助力学院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4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培训处实名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培训处
联系电话:0917-3839561
特此公示
宝鸡铁路技师学院培训处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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