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announce
关于加强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宝人社办发[2016]190号)文件精神,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市政府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网络服务。

一、    及时有效公开信息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原则,各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公开各种相关信息,方便广大师生掌握学院最新动态。做到信息公开“常态化”,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将与部门年终目标任务考核奖惩挂钩。

信息公开的内容依照宝人社办发[2016]190号文件有关规定,对与学院发展、教职工、学生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的,均应予以公开。主要包括党群建设、行政工作、教学培训、师生活动、后勤服务等。具体内容可为:学院各类教学及培训活动,校内活动的通知、宣传与报道,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缴费办法,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奖惩办法,学院重要建设项目及发展计划、设备物资采购,干部任免、职称评定、教师招聘,学生就业安置、用工信息,先进评选、困难补助等。

二、    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

依照市局文件要求,为使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更准确、高效、安全地开展,特制定《宝鸡铁路技师学院信息公开审核表》(见附表)。需要公开的信息,应依照“文责自负、逐层审批”原则,经过拟稿、部门初审、主管院长审批、院长审批后,由信息化办公室上传至学院门户网站、微信平台或微博公开。真正做到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及时有效。

《宝鸡铁路技师学院信息公开审核表》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望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公开相关信息。   

宝鸡铁路技师学院

附件:信息公开审核表

[新]信息公开审核表.doc


返回顶部

了解更多

  • 微信扫描二维码访问学院官微
  • 扫描访问手机版
招生咨询 0917-3839548
就业咨询 0917-3839509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大道千河桥西 / 邮政编码:721300 / 传 真:0917-3839510
宝鸡铁路技师学院 Copyright ©2018-2020 /陕ICP备12002700号 / 邮 箱:bjtljsxy@126.com

Powered by CmsEa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