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苏州轨道交通运营人才储备需要,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宝鸡铁路技师学院,对电客车驾驶、电客车检修岗位招收苏州籍定向培训生,进行为期一个学年的城轨专业课程强化培训,在验收考核及入职体检合格后,录用为苏州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正式员工。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养专业及人数
城市轨道交通电客车驾驶 50人
城市轨道交通电客车检修 50人
二、培养时间
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一学年,共2个学期)。
三、选录条件
1.苏州大市范围(包括苏州市区、常熟市、太仓市、张家港市、昆山市)户籍;
2.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公民;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机械、电气、机电、计算机、建筑等理工类专业,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维修电工证书或安监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书优先;
4.身高168cm及以上;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听力障碍、口吃;无慢性疾病、传染病、心理疾病、精神病及行为障碍,无精神病史、精神病家族史;
5.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E表5.0;
6.五官端正,举止得体、语言表达能力强;
7.无违法违纪、违反相关政策等不良记录;
8.能适应夜间倒班工作。
四、时间安排
1.2019年10月28日到2019年11月15日,由个人根据报名条件自行到我院官方网站“宝鸡铁路技师学院2019年苏州地铁运营分公司定向委托培养招生公告”最下方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邮箱727036390@qq.com进行报名。
2.2019年11月20日前,确定意向人员,安排体检,签订协议。
3.2019年12月,开始专业培训。
4.2020年8月,完成专业培训。
5.2020年9月,公司根据运营生产实际需求,安排培训合格的人员实习后录用。
五、考核录用
委托培养的学生在委培期满结束后,参加公司组织的验收考核,验收考核录用比例不低于90%。委托培养学生验收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不予录用。凡有下列情况者,视为验收考核不合格:
1.在委培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委托培养教学课程出现2门及以上考试不及格或1门及以上补考不及格的;
3.验收考核不合格或有作弊、提供虚假材料的;
4.有隐瞒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验收考核合格的学生将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机构为市级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结果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者,公司不予以录用:
(1)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E表5.0;
(3)无色盲色弱,听力障碍。
(4)无慢性疾病、传染病、心理疾病、精神病及行为障碍,无精神病史、精神病家族史的。
5.委托培养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的,由委培学校颁发结业证书,无结业证书的,视为培训不合格,公司不予录用。
6.公司不承担各阶段淘汰及未录用委培学生的安置工作。
六、福利待遇
培训期满合格的,公司根据运营生产实际用人需求,安排实习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后,即为公司正式员工,年薪不低于8万元/年(税前),并享受五险一金、年休假等正式员工应有的福利待遇。职业发展路线:城轨电客车司机—班组长—工程师。
七、委培费用
委培学生学费10000元/年,公寓化备品880元,住宿费650元/年,预交书费500元。以上费用均由学校负责向学生收取,与公司无关。
培训结束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正式录用并经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公司按一定金额予以返还部分培训费用,具体另行规定。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录仅在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和委培我院官网(http://www.btjsxy.com/)发布,公司未授权其他任何机构以任何形式进行招录,请报名人员注意甄别,以免上当受骗。最终是否录取,由委培学校确定。
2.报名人员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其招录资格。
3.经审查并约定面试的人员,学校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群发通知,面试时须携带个人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信网查询截图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请报名人员注意保持手机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收到通知而影响招录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校咨询电话:0917-3839548 (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公司咨询电话:0512-65683208(工作日:9:00-11:30 13:30-16:30)